据音著协诉称,百度公司多年来无视国家著作权法的明文规定,未经任何许可即在其网站上以多种形式提供音著协管理的歌曲歌词的网络浏览和传播服务.为此音著 协自2005年以来多次与百度公司联系协商解决音乐著作权问题,但一直得不到百度公司善意回应.百度公司长年累月地向全世界网友免费提供著作权人的歌词网 上传播服务,借此博取海量的网络点击率并获得巨额的广告收入,音著协在这种情况下只得将此案诉诸法律.
针对百度公司长期严重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音著协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法制晚报》上公开道歉并赔偿著作权使用费和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6万余元.
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先生表示:“这次起诉仅仅是一个开始,如果百度没有表现出彻底纠正侵权行为的诚意并付诸行动,我们将会通过进一步的法律程序来要求百度为其长久存在的盗版行为埋单.同时,我们也想通过这样的行动号召更多的权利人站出来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行动.”
目前,法院还没有宣布开庭日期;而百度方面也没有就此事与音著协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 案件具体发展过程我们将关注法院的一审判决.
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协会总部设在北京,依据协会的各项职能划分,下设会员部、作品资料部、许可证部、法律部、分配与技术部、财务与总务部,共6个职能部门.根据发展需要,协会在全国经济较为经济发达的地区,已设立了20个分支机构——地方办事处,作为协会臂膀的延伸.为更好地架构出全国范围内专业化的服务系统,协会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地方办事处.
在国际合作方面,协会于1994年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在 CISAC的框架下,协会已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同类组织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点击查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海外签约协会一览表).协会会员名单和作品资料已分别汇入IPI(国际权利人数据信息系统)和ISWC(国际标准音乐编码),从而将中国音乐著作权人的作品纳入国际识别系统.一旦中国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权益便可及时得到保护.
文/Tom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