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Google、雅虎和微软举行会议,具体讨论了因特网人权法的实施。据称,这三家公司已经建立了一个有关人权的网络平台,并且借助于这个平台传播人权法,并且还制定了一套相应的法规。
它们指出,这个法规是一整套互联网公司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同时它们还指出,已经制定了如何在互联网上确保人权的指导方针。
早在七月份,美国参议员理查德.杜宾要求这几家公司为其它互联网公司制定一套完整的人权法规章制度。
Google、雅虎和微软在与其他互联网公司和人权组织磋商后达成协议,进而开会讨论了针对互联网公司在一些所谓受限制国家的行为制定一套法规,同时,还制定一套行为规范防止一些信息被用来践踏人权。
分析指出,这项法规只是旨在促成美国和其国外的互联网公司与美国政府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