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 > 业界 > 正文

京东首次对外实名公布内部腐败事件
2016-10-25 14:09  牛华网    我要评论()
字号:T|T

牛华网讯 近日京东集团首次对外公布内部腐败案件情况,并进行实名公布,据了解,京东是通过内部网站和“廉洁京东”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反腐内部公告》,将过去一段时间查处的10起内部腐败案件集中进行了实名公布。

公告显示,这些内部腐败事件涉及收受供应商贿赂、职务侵占、索要供应商礼品、接受供应商宴请等违法违规行为。京东表示,对涉及员工进行了移交司法机关或辞退的严肃处理;同时,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行贿商家也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体现坚决打击腐败的决心,从即日起,今后任何腐败事件涉及的人员均会在公司内外进行实名公告,查处一起公告一起。同时,京东正在筹建“京东反贪腐”网站,该网站将面向所有社会公众开放,实时同步京东内部反腐工作动态,并鼓励公司内部员工、合作商家积极举报腐败行为,并给予高额奖励,旨在通过广泛监督铲除腐败现象。(周雪昳)

以下为京东集团反腐败公告全文:

京东集团反腐败公告

为加深对《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的理解与学习,特此公告京东集团近期查处的典型腐败事件,请各部门组织全体同事结合这些惨痛的教训认真组织学习《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提升团队廉洁自律,更好地迎接双十一的大促,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1、京东商城服饰家居事业部奢侈品部总监栾霁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其家属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其管理的部门合作违规获利,同时还涉嫌收受其他供应商的商业贿赂。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公司辞退。栾霁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办公室被警方带走,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时该行贿供应商“北京中拓宁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海龙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POP运营岗周朝阳与生鲜事业部POP运营岗石利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商家商业贿赂,帮助商家违规作废促销缴费单,并违规帮助商家上线促销活动。两人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被辞退,同时周朝阳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办公室被警方带走,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京东商城华北区北京备件库异常处理组主管薛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商品,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九条,予以辞退处理,同时其行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交警方处理,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4、京东商城服饰家居事业部汽车用品采销部电子电器组负责人陈光利用职务便利,向商家索要现金、礼品等贿赂,及接受商家宴请、住宿、娱乐活动等。其下属张晓扬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商家现金提成及宴请、娱乐活动等。其下属曾鹏翔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商家的宴请及娱乐活动。陈光、曾鹏翔、张晓扬的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予以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

5、前京东商城3C事业部产品经理张万东,在其离职后发现了其腐败行为。经调查发现其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贿赂及侵占公司财物,根据《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对其追加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

6、京东商城微信手Q业务部服饰运营岗曾向浩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第三方外部人员收受多个商家贿赂,并给予行贿商家促销资源倾斜,违规帮助商家上线促销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予以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

7、京东商城微信手Q业务部箱包运营岗温志平利用职务便利,向商家索贿及收受合作商家的礼品馈赠,给予相关商家促销资源倾斜。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

8、京东商城服饰家居事业部运营岗周辰斌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商家违规打标及收受商家贿赂。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予以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

9、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酒水产品经理王亮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操作,违规获取公司促销活动奖品,占为己有。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予以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

10、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玩具乐器招商岗郝春亮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商家贿赂,违规帮助商家入驻京东平台。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六条,予以辞退处理,并退回不当获利。

再次重申京东反腐败零容忍原则,任何腐败事件涉及的人员均会被实名公告,从即日起,每查处一起公告一起,公司ERP公告、京东ME反腐公告及廉洁京东公众微信号联合发布。

京东集团

内控合规部

2016年10月24日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京东

责任编辑:刘楠

我要评论

已有 位网友参与评论

科技视界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备11016551号-2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1号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2 newhua.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