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5日晚间消息,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7月5日表示,支付宝已提交有关余额宝资金外部监督相关备案文件。
“余额宝”为支付宝6月中旬推出的一款新服务。通过余额宝,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可以直接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这也是去年5月份支付宝获得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后,在基金业务上的一大动作。余额宝首批的基金产品提供方为天弘基金。不过,这一基金业务正式推出不到一周,就被证监会点名称其违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月21日表示,余额宝业务违反了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监管部门已要求支付宝对余额宝中未备案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补充备案。如果逾期未进行备案的,将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处罚。
对此支付宝回应称,支付宝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余额宝业务不会暂停,用户的利益会得到充分保障。
以下为证监会7月5日新闻发布会上关于支付宝余额宝的问答实录:
问:支付宝余额宝18天用户突破250万,把天弘基金“增利宝”货币基金推上了国内用户最多的货币基金宝座。对此证监会如何加强监管?
答:支付宝“余额宝”推出以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前期证监会曾就“余额宝”业务报备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做了情况通报;同时,证监会也关注到业界在讨论如何加强对类似业务的监管,以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
从模式上看,支付宝“余额宝”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其各个业务环节均处于有效监管中。投资人在支付宝账户中的备付金余额所申购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于2013年3月8日正式被证监会受理,并于5月23日正式核准,该产品在发起设立、产品运作等方面与市场上已有其他货币市场基金并无本质区别,证监会目前已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货币市场产品监管机制。
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依托其自有直销系统完成,证监会对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业务的现场检查结果表明,其业务流程、信息系统设置、客户资料保存等方面均符合基金销售业务监管要求。
关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规范等进行管理规范。就我们了解的情况,支付宝已于2011年取得了《支付业务资格许可证》,其第三方支付业务已被有关监管部门纳入监管。
与此同时,鉴于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的一些业务特性,证监会作为基金销售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向从事该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提出了资金外部监督、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备案等业务监管要求,这个情况我们也在前期情况通报中提及。日前,支付宝已向证监会提交了资金外部监督协议、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等备案材料,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材料的核查。
证监会始终坚持“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监管理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市场创新发展,以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在后续工作中,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监管体系,及时关注和防范各类创新业务潜在风险;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与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防止监管盲区、监管套利等情况的出现,以维护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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