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
这句话放在手游行业同样适用。去年最成功的手游之一《找你妹》背后,一场兄弟阋墙的纷争正在上演:一方是这款游戏的发行商热酷游戏,一方是这款游戏的研发商云中游。两家曾经的合作伙伴因为《找你妹》这个游戏IP(知识产权)最终反目。
嫌隙早生
云中游(Funship)有着游戏业内典型的成长故事。这支最初只有两名核心成员的游戏研发团队,依靠自己的积蓄,从2010年开始陆续推出五款游戏,但全部折戟沉沙。直到2012年8月,云中游新作《找你妹》上线开始,情况才开始慢慢有了改观。
2013年2月1日,热酷游戏和云中游携手合作。云中游作为《找你妹》的开发商授权热酷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安卓市场进行代理运营工作,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同时热酷在未经云中游允许的情况下发布或代理相似、具有竞争性的产品,合同有效期为3年。
作为发行商,热酷为推广《找你妹》策划了一些列如,“伤眼哥”、电影《致青春》的营销案例来帮助《找你妹》进行品牌推广,同时热酷还利用传统电视媒体的传播渠道,在天天向上、非你莫属上进行品牌植入,因此热酷认为,今日《找你妹》IP的价值很大一部分都是热酷努力的结果。
对于一款单机产品,营销在品牌塑造和延长生命周期上会起到重要作用,反映到最直观的数据上,便是11个月的时间内,《找你妹》这款游戏从签约前的1500万用户增长到1.35亿用户,平均月增长1225万。优异的成绩一方面说明发行商运营出色,一方面也说明了《找你妹》作为一款单机作品确实有它的潜力。也正是因为后者,热酷在这期间对云中游进行了投资。
尽管云中游也曾公开感谢热酷,但云中游CEO张帆公开的邮件显示,双方在2013年3月8日,也就是合约签订后的一个月,在产品宣传策略上就出现了分歧。
核心矛盾在于,张帆认为热酷的一系列动作让业界误认为产品是由热酷推出,云中游公司也被误导矮化为热酷的子公司,已经对其公司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他指出,热酷的宣传已经属于对云中游的不尊重。
上述邮件中还透露,热酷曾经说过的投资云中游其实是以取代预付的模式进行的,本质上是预付而不是投资孵化。张帆认为,反倒是公司估值的上升让热酷赚了一笔。
冲突升级
随着《找你妹》获得的关注越来越多,双方的矛盾也逐渐激化。
在2014年1月17日,开发商云中游科技推出《找你妹》的官方续作《找你妹2》,并在媒体上发布了关于这款游戏将于1月20日在百度多酷、百度91等平台上发布的报道。从17日开始的4天时间里,热酷与云中游展开了多次激烈的对攻战。
先是热酷在国内媒体上发表声明,指责云中游公司未经热酷游戏允许,私自在安卓平台上运营《找你妹2》的行为。随后又指出云中游严重违反“独占”运营条款,并于20日正式投资《找你妹3》研发商体验派工作室。
云中游面对热酷的指控也不甘示弱,先是指出热酷对“独占”的理解系偷换概念,而后进一步表示热酷无权干涉《找你妹2》的发行和创作,并指控热酷发布侵权竞品严重违约。
双方“你来我往”的对攻战中,在互曝合作过程中“不良用心”的同时,也不断放大着自己一方对《找你妹》这款产品贡献出的力量。
热酷始终认为,整个过程中《找你妹》这个IP的价值提升是显著的,热酷也付出了很多努力。IP的价值在于为游戏提供先天的故事背景、代入感以及可持续的生命周期。随着游戏产品新进成本的飙升,一个好的IP可以有效的降低产品的前期成本,也能迅速的带来商业价值。
云中游也看到了这一点,伴随着行业的发展,也逐渐不满足于CP“被分账”的身份,于是自己独立开发并发行了《找你妹2》。对此,热酷认为云中游的这一动作已经违反了独占协议,坚称在合同期内,热酷拥有《找你妹》品牌的独家运营权。
但云中游认为,在协议中没有签订终身系列授权的相关条款,所以热酷无权干涉《找你妹2》的开发和运营。根据云中游公开的《手机游戏《找你妹》安卓版 热酷独占协议》显示,《找你妹》的知识产权及商标权均为云中游独占和专有。此外,云中游称《找你妹》与《找你妹2》为两个完全不同的产品。
对此热酷CEO刘勇表示,云中游公开的《独占协议》即可说明热酷独占代理和运营《找你妹》的产品。他表示,《找你妹2》与《找你妹》相比仅是在图案元素和故事串场方面有所调整,产品的关卡安排和算法结构都没有改变,已经属于和前作高度相似,这样一来《找你妹》的用户将遭到利用同一IP的《找你妹2》洗劫,热酷的利益也因此受损。
但张帆指出,合同清晰明确了独占授权范围:热酷方拥有《找你妹》单款安卓授权应用大陆相关渠道独占代理运营权。同时他还指出,热酷违约在先,“在与云中游接洽《找你妹2》发行不成功后,上线山寨侵权应用《找你妹3》。”
对此刘勇称,此前热酷与《找你妹3》的开发团队并无关系,两家只是由同一个天使投资人投资,面对张帆的质疑他说,“既然已经撕破脸皮,热酷决定投资该团队。”
僵局待解
热酷和云中游的纷争,引发了手游业内的广泛关注。
对此互联网行业律师游云庭认为,从目前公开的资料来看,法庭可能会更加支持云中游。他举例称,此前的劲舞团系列产品、传奇系列产品都拥有不同的发行方,但这种情况的前提是,两代产品不存在只是换名字换包装而内容基本一致的“换皮”行为。游云庭称,如果热酷从产品的“换皮”问题入手,可能还有一些机会。
一位不愿具名的互联网行业律师对新浪科技表示,如果双方协议中,明确规定云中游授权的产品为品牌系列产品,那么云中游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侵权,但已经构成违约。该律师表示,云中游强调的著作权以及商标权属于《著作权法》的范畴,由于两款产品均由云中游开发制作,无论是商标权还是著作权都属于云中游。但若是前后两款产品相似度极高,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云中游很难摆脱违约的事实。
该律师称,目前我国的法律在游戏产品上还没有相关的内容评判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会更加尊重客观的事实,从目前的产品情况来看,法院不会认为这是两款不同的产品。
业内人士指出,整个手游行业还处在一个发展阶段,在整个产业链条中,无论是游戏开发商还是发行商,都需要自律才能推动行业发展,不要靠打擦边球的行为变相盈利。同时他认为,随着行业的发展,IP的争夺将会愈演愈烈,相信会有更多发行与研发商之间的合作会出现类似问题。
同样作为CP,《怪物X联盟》的开发商上海方寸科技副总裁陈晓江认为,热酷游戏与云中游之间的纠纷暂且不说谁对谁错,从这件事情折射出的问题,是大家都要思考的:一是品牌成功后,发行商和研发商的利益该如何分配?一个换皮产品和一个创新产品,我们该挺谁?
双方的纠纷让人无法不想起北美著名发行商Chillingo的案例,Chillingo是《愤怒的小鸟》和《割绳子》的幕后推手。后来两个产品均自己发行,发行商不得面临鸟尽弓藏的尴尬局面。而现在,在国内也出现了同样的状况。陈晓江相信这是个品质为王的时代,用户不是傻子,他们不会管产品是谁发布的,有创新有趣,玩家才会挺你,没有任何诚意的作品,是不可能获得持续成功的。“我们希望发行商和CP之间能够心平气和的坐到一起,谈一下,这样争斗最后难有双赢”,他说。
相关报道:
- GDC 2016回顾:虚拟现实和游戏是最大看点2016-03-21
- 款款神作:2016年最值得期待的十款PS4游戏抢先看2016-03-18
- 动作游戏《神偷》将被拍成电影2016-03-15
- 虚拟现实:2016年最值得期待的13款VR游戏2016-03-08
- Origin Chronos迷你游戏PC评测:小身材大能量2016-03-08
本类最新
科技视界
要闻推荐
今日视点
热点专题
新闻图片
- 新闻排行
- 评测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