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 > 评论 > 正文

P2P监管是世界难题,牌照监管不利于创新
2014-04-30 08:09  创事记    我要评论()
字号:T|T

文/张扬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一直是媒体和公众热衷的话题,P2P网贷去年爆发过一轮倒闭潮,2013年初至今,短短一年间已经有超过100家网贷公司出现各式各样的风险事件,即使P2P行业的龙头企业也被爆出资金卷入房地产,可能导致连锁反应,且不论这一事件是否真与P2P业务有关,但是P2P网贷行业暴露出来的风险毋庸置疑,也一直让我们这些从业者反思。

P2P被监管是既是大势所趋,亦是人心所向。一直以来,P2P平台头上一直被紧紧扣上“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帽子。P2P监管有多难?打个比方老说,现在的P2P行业就像一个超大的自修教室,没有老师管,教师中自然有捣乱的,有胡闹的,也有想认真学习的,甚至说还有各种学生准备进入这个教室,但是因为环境太吵杂,免不了劣币驱逐良币,想认真学习的也专心不了,想规范发展的也会收到各种事件的影响。所以,作为P2P企业的我们求监管,希望能有一个安静整洁的发展环境。

监管创新是关键

P2P被监管,不仅是舆论界的要求,也是P2P业内的希望,业内主流P2P公司都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被监管。对“求监管”的呼声也一浪高过一浪。随着风险事件不断升级,P2P会不会被一刀切?又会由哪一监管部门负责监管?是否会采用发牌照的形式做监管?监管又能否有效解决P2P行业现在的问题?

首先,P2P被“一刀切“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P2P本质上是民间借贷的一种进化形式,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从市场的角度来说,2008年金融风暴以来,国内投融资需求被严重压抑,2009年第一季度,仅浙江一省倒闭的小微企业就有9万家,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小微企业的融资就存在庞大的市场,这也是为什么从10年至今P2P行业呈爆发式增长的原因。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占据了86%的国内金融资源,但是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基本在50%左右,因为银行业对金融资源形成垄断,系统性风险集中在银行体系内,致使货币效率低下,央行也只能一次次地超发货币。如果中国能真正运用好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工具,就能把资金导入到真正有需求的小微企业领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表面上看是在对银行做有效补充,深层次看其实是我们金融体系的重要拼图,未来有可能替银行业承担部分零售业务的风险,把部分金融风险从银行体系剥离并通过分散的方式加以消化。

社会投融资需求自金融风暴以后被严重压抑,在这种背景下,必然产生新生事物满足市场的需求,P2P就是这样一种事物。所以即使把P2P一刀切,只要市场需求存在,必然出现其他形式的投融资方式,市场需求不会被切断。一些P2P公司的合规性虽然存在争议,但是一刀切的结果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大量P2P公司从线上发展为线下,甚至演变为地下钱庄,这对监管来说更为不利。

P2P的监管可以说是世界性难题。从目前国外的监管经验来看,美国证监会SEC把P2P视为有价证券的发行平台,以lending club为例,在具体的流程上,先由webbank把资金放给lending club的借款人,lending club的再为webbank的这笔放款做资产证券化。P2P本质是一种金融脱媒的产物,借款人和投资者是直接交易,但是因为监管强势介入,美国包括lending club在内的公司已经不再是P2P的平台,另一方面在lending club与webbank的合作中,如果lending club从webbank购买了有价证券,再转让给投资者,lending club无形中承担了流动性风险,而P2P对比银行最大的优势就是不承担流动性风险。而欧洲国家对P2P的监管更严格,需持有银行牌照,方可经营。

对比国外,美国的资产证券化模式在中国并不可行,银监会早在2011年就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行不会介入P2P的交易环节中,欧洲对P2P的要求更不可能在国内落地,目前民营银行的牌照尚在试水中,未来部分P2P公司或有可能向此方向转型,但眼下还看不到这样的趋势。中国互联网金融能否领先于全球,P2P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关键看监管能否创新。

牌照魔咒

我们P2P平台求监管,但是我们不求牌照。因为牌照意味着变相垄断、意味着排他性,也意味着非市场化竞争,更意味着P2P或为他人做嫁衣。

目前,许多P2P公司在求监管的过程中提出了牌照,毕竟牌照意味着合法化。可是目前无论银行、第三方支付、保险、电商、以及BAT等巨头都对P2P这个行业虎视眈眈,一旦用发牌照的方式来推进P2P的监管,必然造成大量原本不从事这个行业的公司潮水般涌进行业内,这势必会影响整个行业的正常发展。2011年,首批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支付牌照,其中就包括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巨头的身影。如果给P2P发牌照,极有可能出现相似的一幕。

事实上,即使第三方支付已经合法化,有超过250家获得了支付许可,但是真正崭露头角的公司并不多,根据统计,第三方支付年交易量在1000亿以下的基本无法实现盈利,许多第三方支付的公司靠着母公司强大的背景进行补贴才勉强支撑。在互联网金融的热潮下,抢牌照也已经成为了各种非金融公司的共识,百度CEO李彦宏就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不可逆,应加快推进相关牌照的落实。在国外早已被边缘化的保理牌照在国内有公司不惜千万争取,如果有P2P业务的牌照,也会引来一阵牌照热,但是最终能生存下来的公司并非靠牌照。另外,许多原先并非从事P2P业务的公司为了短期内获得牌照,也可能买壳争牌照。这都会抑制现在努力创新,实践普惠金融之路的P2P公司。

再者,P2P公司现在还处在学习探索阶段,正像还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如果现在就发牌照,无异于给学生发毕业证书,这对学生进一步探索业务有害无益,有拔苗助长之嫌。P2P模式始于互联网,最终需要回归金融,尤其是回归市场化的金融,中国的P2P有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线上模式,有以人人贷、新新贷为代表线上加线下结合模式,有以宜信为代表的线下债权转让模式,有以开鑫贷为代表的小贷公司通道模式,有以陆金所为代表的担保模式。P2P公司之间模式各异,业务流程尚未完全定形,未来还有诸多变化可能,在这种背景下,牌照监管不利于创新。

监管三建议

无论国内外,P2P的监管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因为这种模式尚未定性,未来发展还存在各种可能。如果把P2P纳入监管,那首先进入监管的必定是较优秀的平台,这些平台的创新能力就会受到抑制,原本无序的平台则可能依旧野蛮生长。甚至一些P2P公司会改头换面,以其他的名目来绕开监管,例如有些平台完全可以称自己是民间借贷的第三方风险控制,做着相同的业务模式,甚至把较透明的互联网模式引入线下,反而给监管造成难度。

其实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视为一个整体,近期监管层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行为即可视为一个信号,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石,如果规范了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其他创新的模式亦难以突破此藩篱。对监管层来说,P2P监管成本、投资者教育、如何界定P2P的业务范畴等也是短时间内无法落实监管的原因。

目前P2P饱受争议的正式资金安全性问题,目前包括新新贷在内的上海P2P公司正积极通过银行渠道完成资金托管。但是整个P2P还存在许多冰山下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监督。

首先,监管先管人。此前跑路或倒闭的网贷公司中,绝大部分创始人并不具备金融的背景,部分甚至是民间借贷的长期欠款人。监管的首要任务就是对高管的资质进行审核,设定相应的准入门槛,把有权利挪用客户资金的人,例如公司的法人代表、创始人和财务等高管,对这些人采用备案制,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P2P公司的资金安全性。

其次,提升IT建设。目前证监会已经利用监控交易,获得海量数据,设定警示指标的方法对基金经理进行监控,如果类似方法能在适当的时机用于监控P2P交易,既能降低监管成本,也能看出P2P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池、期限错配、拆标、自融等违规行为。相信监管层也会考虑利用接口的方式监控P2P的交易过程。

自去年底一来,P2P公司遭到了各种黑客的攻击,未来能否做好网络安全性工作亦将是P2P公司的重中之重。

最后,加强从业者、投资者教育。

其实P2P行业的从业者和投资者都或多或少存在投机的心态,P2P本质是民间借贷,从业者和投资者难免沾染到民间借贷风气,在发展中需要以金融的要求逐渐将其规范,这样才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途径。互联网金融能走多远,其实最终取决于普通人对风险的容忍度。目前P2P的投资者存在两种不良心态,首先是“储户心态”不能承担风险,其次是“股民心态”,执着于打新,觊觎高收益,不做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在高息平台做分散投资,但是实际情况是仅高息一条,“按图索骥”找到就很可能不是马。平台担保、高息等现象其实也是源于投资者不健康的投资心态造成的。

对于P2P行业的发展,其实更应考虑监管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市场充分竞争,投资者教育能取得进展,加强风险揭示,P2P公司自身也能够规范自律发展,并适当披露必要的信息。目前我国已经有了证券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的老师,如果有互联网金融从业资者的考试,将有利于P2P公司选拔人才。

P2P行业是民间借贷的一种进化形式,未来P2P的发展方向应是科技化、规范化和透明化,P2P对上要符合监管层的要求,规范有序发展,对借款人要能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不转嫁融资成本,对投资者要能够提供专业的风险控制服务,引导投资者做小额分散投资。目前P2P行业风声鹤唳,对优秀平台的要求就是在市场优胜劣汰的法则下,加速P2P两极分化,用“公平金融”的理念发展互联网金融,让P2P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P2P 牌照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我要评论

已有位网友参与评论

科技视界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备11016551号-2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1号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2 newhua.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