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佳缘回应“相亲对象有对象”一事 称已退款、当事人已撤诉
3月29日消息,针对有用户因世纪佳缘介绍的相亲对象有对象而起诉退款一事,世纪佳缘方面回应称,已在2月9日完成5500元的退款,目前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进行了口头撤诉。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李女士与世纪佳缘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世纪佳缘每月介绍2至3位男士交流对象,但李女士发现介绍的男士自称其已有相亲对象,此后就再未给李女士介绍交流对象。故李女士将世纪佳缘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用。
对此,世纪佳缘方面表示,关于李女士所提到的“有对象的男士”,我们辗转努力找到了这位男会员。该男士对于当时的事情已经没有太多印象,但他明确表示,当时他没有女朋友、“对象”和“心仪对象”。
同时,世纪佳缘称,李女士在1月份来门店协商退款,按照正常的服务期比例扣除了部分费用,在2018年1月31日与李女士签订《合同解除协议》,同意退款5500元整,并在2月9日给李女士完成转账。
不过,李女士收到退款后就忘记去法院撤诉了。世纪佳缘表示,了解情况后李女士已经先通过电话跟海淀法院方面进行了口头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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