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8)》。报告显示,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规模达3184亿,占比规模突破50%。
据悉,该报告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版权产业的界定,将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界定为:依托版权保护,依赖于网络技术和应用,完全的从事创造、生产与制造、表演、传播与展出、发行与销售内容产品的产业。
报告显示,在数字阅读领域,数字阅读平台培育了用户的在线阅读习惯,用户阅读习惯的迁移推动出版社对数字阅读平台从被动接纳转为主动接受;在体育赛事领域,中国电子竞技的飞速发展催生了大批优质赛事的举办,盘活了赛事推广、票务、比赛场地、俱乐部建设和赛事经纪等线下版权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网络直播打赏模式在2017年异军突起,拉动了整体市场规模的增长。
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4.22亿人,较2016年增加7778万人,网民渗透率达54.3%,产业市场规模已经达到近400亿,超过了网络视频会员付费的218亿和数字阅读的100亿,成为仅次于游戏用户付费的产业。短视频产业在2017年也实现了迅猛增长,用户规模已突破4.1亿人,同比增长115%。短视频市场用户流量与广告价值爆发,预计2020年短视频市场规模将超350亿。
虽然中国的网络版权产业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但同时也面临着流量红利衰减的挑战。2017年,中国移动互联网人均使用时长同比仅增加8.7分钟,用户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临近饱和,因此,提升存量消费市场的质量是未来竞争的焦点。
报告分析,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各领域正积极融合发展。在技术侧,“内容+社交+AI大数据”推动信息流、音乐社交以及微信小程序等新内容生态的形成。在产业生态方面,互联网与影视、出版、音乐、动漫等上游产业还将进一步深入融合,培育更加繁荣的原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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