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共享充电宝专利案一审判决,街电侵犯来电科技两项专利成立。
在此次诉讼中,街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来电持有的7项专利无效,其中4项被认定无效,1项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不过,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来电”的“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吸纳式充电装置”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成立,“街电”侵权。
从消费者的朴素感知出发,街电的桌面12口机器,几乎是来电设备的缩小版。这里的关键在于,吸纳式充电这个技术方案,作为专利是否可以成立。如果一个技术方案,是“惯用技术手段”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的,那么就不具备专利的特性。从这个角度,街电对于“吸纳式充电装置”的诉求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吸纳作为一种传输手段,广泛的存在于光盘、地铁检票、DV摄像机等技术方案中。但与此同时,吸纳与充电的结合,的确又是两种技术方案的一种全新结合,这就产生了来电所认为的,“涉案的两件专利也是吸纳式共享充电设备的底层基础专利”,简言之,可以制约街电。在这个层面,争论的关键在于,“吸纳”到底是一种传输技术方案,还是一种和充电截然不可分的技术方案。
但无论如何,即便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宣告来电专利无效,街电设备的吸纳部分,也同时不具有知识产权保护。回想2017年5月,聚美优品CEO陈欧高调宣布,街电花1亿元购买3项专利,称其为“聚美、街电最大的牌,甚至是核武器”。仅仅一年之后,核武器熄火几乎已是定局。
某种程度上,这不是专利没用,反而是专利意识不足。
一,专利:无用VS有用
具体的专利争论,留待专业人士去判断,由此引发的一个更普遍的问题则是:专利对于中国的互联网创业是否重要?
很多人认为不重要。的确,中国山寨横行,知识产权意识较差,执法力度也跟不上。所以即便知识产权被侵犯,拥有者也无法维权。从这个角度,专利并不重要。
而且,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专利申请过程过于漫长,申请发明专利需要两年,但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过程却相对较短,所以初创公司在夯实公司根基之前通常不会去申请专利。
即便如当下共享充电宝已经进入到专利诉讼阶段,漫长的专利诉讼也会限制专利的作用。比如此次官司,一审耗时一年,街电上诉后,二审也需耗费时间,但与此同时,互联网商业模式竞争格局变化特别快,专利之争,很可能会以收购、合并等方式结束。
从这些角度,专利并不重要。不过事情并不如此简单。
首先互联网企业并不是小作坊,需要融资、上市,面对的法治约束更严格,任何会影响到估值的法律风险都不可忽视。这种局面派生出的一个状况就是,专利,以及专利诉讼,可以为企业营造宣传效果,提高市场的认知度。同时,也可以成为企业竞争时的战术、战略方法。比如被收购时,有核心专利就可以待价而沽,而收购时则可以发出不同意要价则诉讼的威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宾律师曾指出,“专利等知识产权资产作为创业板拟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竞争对手通过发起专利诉讼,延缓拟上市公司的上市进程,已成为不少公司采取的一种商业竞争手段。”实际上,共享单车的专利所有人顾泰来就通过专利,成功地阻止了永安行的IPO,最终获得了永安行利益上的妥协。
其次,虽然行业格局变化快,但专利不管如何辗转,始终会发挥用处。以共享充电宝为例,现在各家侧重不同场景,铺设的设备也不同,而未来则会由现在的各家各有侧重,向一家拥有多种场景的方向融合。这就意味着对未来的头部企业来说,各种场景下的专利布局都不可或缺。
从更大层面来看,随着创业往线下迁移,“互联网+”项目往往是重资产、重硬件的。这就意味着这类项目硬件一旦制造出来,就成为资金量巨大的沉没成本,很难绕过硬件的专利壁垒。所以,“互联网+”的下半场,随着模式变重,专利的作用就会更加重要。从2017年4月1号起,带有技术特征的商业模式可以申请专利,这就意味着专利甚至会直接介入商业模式的排他性竞争。
共享充电宝是典型的重资产项目,企业铺设设备争夺市场,一旦专利出问题,企业需大面积回收设备,这不仅意味着前期投入无效,市场占有率也会因于产品下架缩小,甚至被迫改变商业模式。所以在共享单车与共享充电宝这样的重资产项目中,专利更加重要。事实正是如此,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共享充电宝行业有关专利纠纷的案件已经达到45起之多。
二,薄弱的企业专利战略
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开始接受专利有用的观念,才有专利核弹的说法。但是,有了意识,还需知识与技能才能落实为真正的竞争优势。
实际上,大公司的专利战略是一套非常成熟的手法。企业对行业发展进行预判,提前申请一系列专利,事先布局,而不是等到开放产品后,才申请或购买专利。国外公司在专利战略中,会有大量沉淀专利。国内BAT、华为、中兴等巨头都有成熟的专利战略。
一般来说,有限几个专利,很难为企业构建完善的竞争壁垒,一般来说,通常的做法是,围绕一个商业模式的几个关键技术特征,布局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的一系列专利。三个专利就构成“核弹”的说法,缺乏对专利相关知识的了解。
申请专利并不是随随便便让程序员或产品经理找一家专利事务所,写几个文件,递交知识产权局就能完事的。进行一系列的专利布局、形成商业上的专利壁垒,其间需要技术人员、产品经理与专利代理人员进行大量的沟通,结合技术特点与商业竞争的需求进行综合考虑,周密的进行专利布局,是一件高技术含量的事。共享单车的专利,就是写入了不必要的技术特征,否则其谈判能力会更强。相比之下,来电的“吸纳式充电装置”就更像一个经过专业人士讨论、提炼,最终确立的一个方案。
如果仅仅分析到此为止,显然不是笔者的风格。笔者也曾申请过6个与充电宝相关的专利,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贴近的政策效应观察。
三,政策是多余的吗?
中国政府可以说是非常重视专利。各种高新科技企业认定、奖励、评职称、甚至上海毕业生落户、人才引进,都有专利相关的优惠或奖励政策。除此之外,还有各种费用补贴。一个专利的费用,包括代理费、审查费、印花费等,大约在4000-20000元,每年维持费用从600元开始,会随年份阶段性上涨,维持时间越长越贵,最高8000元。上海市给的补贴,几乎能涵盖80%以上的费用。
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这种增长与中国经济发展转型有关,显然,也有政策刺激的因素。然而,刺激政策推高总量的同时,也造成了专利质量的下降。
与大多数人想的不同,专利并不是高精尖之事。比如把汽车的雨刷,移到电脑屏幕上或者家里窗户上,是有可能成为一个实用新型专利的。这样低质量的专利,除了获取政策好处毫无用处,但政府鼓励政策却无法区分,只能给予优惠政策与补贴。所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曾要求严厉打击注水的低质量申请。
专利的维持年限数据,可从另一个侧面印证刺激政策的负面效应。
专利申请之后,每年需要缴纳年费维持,专利有价值,权利人自然会维持下去,如果觉得无价值,就会放弃。这就意味着,专利维持的时间越长,专利的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就越高。当前,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多集中在3~6 年,而国外则集中在 6~10 年。这是因为,虽然专利年费费用不高,一年一两千元,费用减免之后更少,但即便如此,很多专利权利人,依旧认为没有保留价值。所以,政府的资助、奖励、优惠、认定政策,导致大量专利在完成获取政策优惠之后就被放弃。
有意思的是,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每两年发布一次《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其中就有“专利有效维持年限”的数据。不知道什么原因,2014年最后一次发布这个报告,后续类似报告中这个指标不再出现。
这一现象,在中国对外申请专利时也存在。根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到2020年,中国的PCT专利申请量要突破6万件。地方政府也往往将对外申请专利视为地方创新的政绩,而对企业给予支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日公布的报告显示,在2016年,来自中国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4.31万余件,较前一年增长45%,该组织预测,在申请量上,目前排名第三的中国有望在两年内先后超越日本和美国,跃居世界首位。
与此同时,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也产生了授权率不高、质量较低等问题。
PTC申请价格较高,通常只有在经济上非常有成功希望的专利才会以这种方式进行申报。2009年,中国政府开始对PTC申请实行补贴,就在这一年,中国专利申报的质量出现了下降。2016年,中国向欧洲专利局提交了7150件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仅2513件,约为申请量的35%,远低于日本的75%和德国的74%。而在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日本专利局(JPO)当中,中国的专利授权比例偏低是个普遍的现象。
显然,政策虽然推高了申请数量,但同时损害了专利的质量。与此同时,还产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那就是抑制了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度。
如果申请者一开始就是冲着专利数量去的,目的在于通过专利数量获得某种资质、资助,那么,就不会在意专利是否成立,是否保护完善,是否有商业价值。那么,在撰写专利申请的时候,也不会在意质量、保护范围等等。我在上海申请专利的时候,就遇到过很多本地事务所,具体的撰写人在北京。这应该不是因为关系型的推动,而仅仅是太多的发明人不需要沟通,他们仅仅需要随便找一个人写写专利申请。
这就使得,政府刺激对专利的需求,拉高了专利代理人数量的同时,却使得这一领域的专业程度下降,抑制行业工资水平。同时,降低专利代理人的区分度,一个好的专利代理人与一个不那么好的专利代理人的工资差异就会变小。
不难发现类似的例子。比如在律师市场上如果法治严明,律师就精通业务,就会是类似欧美、香港电影中那种法庭上滔滔不绝的大律师。相反,如果审判中暗箱操作很多,那么就会出现很多号称经常与法官打麻将的律师,与此同时,业务水平就会降低。
当观念、市场、法治、政策、都没有孕育出一个高度专业的市场的时候,企业的需求就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承接体系。于是中国人的专利观念,从没用进化到了有用,但遗憾的是还停留在一个非常初级的阶段,最终导致损失。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不是专利无用,而是专利仍不够充分。从这个角度,这正是专利核弹熄火的大背景。
据说,美国专利局的大门上,刻着林肯的一句话:“专利制度是给智慧之火浇上利益之油”。驱动专利增长的,应该是利益。政府只要做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自然会随经济增长、产业转型而出现。但如果一方面,政府没做好本职,忽略知识产权执法,而另一方面,出台各种具体的行政刺激政策,那么,这反而会产生不必要的低效专利,而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会抑制中国专利市场向更专业化方向的演进,反过来抑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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