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 > 评论 > 正文

新浪微博IPO背后:推动新浪股价上涨
2014-03-19 17:31  牛华网  尤静  我要评论()
字号:T|T

导语:上周末,外媒报道,新浪微博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IPO申请文件,拟筹资5亿美元,高盛集团和瑞士信贷集团担任新浪微博IPO承销商。商业网站The Motley Fool认为,IPO后新浪微博估值可能会大幅超出预期,这不仅有助于提振新浪股价,如果新浪出售所持股份,将换回更多现金,用于投资、收购等以发展其它核心业务。

全文如下:

2013年,新浪增长超过50%。作为一家网络媒体公司,新浪几乎所有的收益,都与旗下微博业务挂钩。

今天早些时候,外媒报道称新浪微博将赴美IPO。考虑到Twitter、Facebook等同类型公司在IPO时的表现,新浪微博估值可能会大幅超出预期。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角度来说,都将为新浪公司带来巨大利益。

重要资产

2013年第四季度,新浪营收较前一年同期增长43%,为1.923亿美元。其中,新浪微博贡献了7140万美元营收。

新浪微博的7140万营收可细分为两个部分:广告收入和非广告收入。上一季度,新浪微博的广告收入比前一年同期增长163%,为5600万美元。非广告收入同比增长114%,为1540万美元。换句话说,新浪公司的整体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新浪微博的增长。

因此,当得到消息,说新浪微博计划今年二季度在美国公开募股,融资5亿美元时,投资者们兴奋了。,上周四,PrivCo报道称,新浪微博IPO时间定在6月。

巴克莱银行预测,新浪微博估值将达到58.5亿美元,其中新浪持股为41亿美元。因此,从新浪目前低于50亿美元的总市值来看,微博是其最重要的资产。

价值60亿美元?

如果新浪微博估值达到60亿美元,毫无疑问,新浪的股价会一飞冲天。新浪目前持有18亿美元现金和短短期投资,该公司持有71%的新浪微博股份,完全可以出售部分股份,来换取新增长点。

考虑到网络增长的需求,以及Twitter、Facebook的表现,新浪微博的最终估值可能会超出业界预测。

Twitter的市盈率和市销率分别是60倍和45倍。2013年,Twitter的总营收同比增长107%,投资者对它兴趣浓厚,都想知道它未来会发展成什么样子。Facebook在过去一年里增长则稍嫌缓慢,年度营收增幅在60%左右。但Facebook规模更加庞大,2013年其营收总额约为80亿美元,Twitter只有6.65亿美元。Facebook的市销率为23倍。

由此可见,新浪微博这样一家规模比Twitter、Facebook小,但增长更为积极的公司,完全有可能实现超出预期的估值。华尔街喜欢拥有庞大用户基础和高增长率的公司,从Facebook斥资190亿美元收购WhatsApp就可见一斑。

从另一方面来说,新浪微博尚处于早期货币化阶段。直到2013年第二季度,新浪开始公开微博业务的营收情况。去年第二、第三和第四季度,新浪微博的营收分别为3700万美元,5340万美元和7140万美元,强势增长显而易见。分析师推测,新浪微博的全年营收应在2亿美元左右,并预测,2014年其营收将翻番至4亿美元。

再回到估值和市效率到。如果新浪微博按照50倍的市销率IPO融资,其估值很可能会达到100亿美元。与其说这是在影射新浪微博的IPO价格,不如说是市场的需求。

100亿美元估值听上去似乎有些疯狂,但不要忘了,Twitter上市时也是如此。

市场价值

如前所述,新浪持有71%新浪微博股份。也就是说,如果IPO后新浪微博估值达到100亿美元,新浪的股权价值将超过70亿美元。

这对新浪来说意味着什么?

从一方面来讲,新浪拥有一项价值超过自身的资产。这意味着,即便剔除6亿美元整体收入,新浪的市值仍在50亿至70亿美元之间。

这也就是说,新浪的市值将与其在新浪微博的股权价值相当。如果新浪从微博中撤回部分资金,那么将为其现有18.7亿美元再添一笔。这将赋予它收购、回购股票及扩展核心业务的能力。因此,当一切尘埃落定,没有新浪微博的新浪业务也会变得更有价值。

如此市售率是前所未有的,正因为如此,这才是买入新浪股票的良好机会。即便新浪微博估值为70亿美元,仍会让股价/现金比率低于1.0。

简单地说,新浪微博上市后,新浪的股票将更有价值。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新浪 微博 价值

责任编辑:尤静

我要评论

已有位网友参与评论

科技视界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备11016551号-2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1号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2 newhua.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