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两辆共享单车 深圳一男子被判刑6个月
5月7日消息,深圳一市民因锯锁并企图将两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日前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据悉,这是广东省首例判处实刑的盗窃共享单车案。
今年1月25日,深圳市民韦某国将两辆摩拜单车的车锁锯掉,并将其据为己有。就在韦某国锯切车锁时,恰巧被路过的群众发现并拍了视频传到网上。摩拜单车接到爆料后,其运维人员通过视频查出了单车编号,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鉴定,两辆被盗摩拜共享单车价值人民币4760元。被告人韦某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国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具有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这不是第一起因盗窃共享单车被处罚的案件。去年,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共享单车的案件,被告人陈某年逾六旬,因两次盗窃ofo小黄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周小白)
相关报道:
- 共享单车新战场:角力“免押金” 10余家企业已参战2018-03-20
- ofo响应交通部部长谈“共享单车需要协作治理”:指明了方向2018-03-06
- 悉尼当地政府将出严惩措施 治理共享单车乱象2018-03-05
- 全国政协委员傅军:应将共享单车纳入公共交通2018-03-05
- 发展共享单车 日本想借鉴中国前车之辙2018-01-17
本类最新
要闻推荐
今日视点
热点专题
新闻图片
- 新闻排行
- 评测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