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 > 业界 > 正文

SHAREit:快速进入头部梯队,未来要看新兴市场
2018-05-11 13:56   搜狐      我要评论()
字号:T|T

一线之隔,红海在内,蓝海在外。这句话可能是对国内外互联网市场现状的最好认知。

在中国市场中,巨头林立,新星众多,后来者层出不穷,竞争的压力让创业者们忙顾生死,难料未来。反观海外形势,除了欧美市场的坚若磐石之外,印度、东南亚、甚至是非洲大陆都向中国创业者们敞开了大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出海企业去攫取财富。

成熟之地:欧美市场,巨头垄断下的奋勇前行

欧美是中国企业最想进入的市场,其中的用户经过长期的商业教育,付费的能力和意愿远超世界的其他地方,但是对于很多的中国企业来说,它又十分难以攻克,太过成熟就是它的最大问题。

作为互联网的发源地,欧美拥有完善的互联网体系,市场竞争在激烈对抗之后也趋于缓和,各领域的胜利者们已然形成了垄断的局面。外来企业想要再从高利润的市场中分得一杯羹,就需要做好与巨头们正面对抗的准备。

而且,在外来企业进入市场的过程中,区域间隐晦的贸易保护政策往往会若隐若现,从大国对抗的角度对中国企业横加干涉,让原本正常的商业竞争变得难以进行。

巨头垄断,国家干涉,太过成熟的欧美市场始终是出海新手们的噩梦。

未来之地:印度市场,全球体系中的下一个中国

和欧美市场的铜墙铁壁相比,印度可谓来者不拒。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来自中国的竞争压力,让印度政府仿照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式的运动,也致使它迅速成为继中国之后世界资本关注的焦点。

一时间,从微软、谷歌、亚马逊、Facebook到阿里巴巴、小米、SHAREit(茄子快传),全球各地的创业者涌入其中,想要在市场竞争的格局尚未稳定之时,决出胜负,利用经济上升的风口和巨大的人口红利实现超越。

不过,理想总是受困于现实。较低的网络覆盖率和缓慢的网络速度成为很多企业进入印度的最大难题,而面对这一困难,不同的企业采用了不同的发展策略。谷歌、Facebook积极地与当地政府合作铺设网络线缆,增添无线设备,建立网络基础设施;小米参考国内OPPO、VIVO的举动大力发展线下门店,增大市场覆盖率。

而印度市场中成长最快的中国互联网企业,SHAREit转换了另一种思路,通过近场传输技术,帮助印度的大部分民众摆脱了网络对信息分享的限制,实现了用户规模的亿级增长。并且,在推广过程中,印度频繁的各类节假日(官方认可的节日超过120个),以及聚会又成为SHAREit熟人分享、人际传播的绝妙场景。

理想之地:东南亚市场,更靠近,更快速,更友好

在欧美和印度之外,近几年凭借着人口红利的逐步释放和中国的不断帮助,迅速成长的东南亚市场,又成为中国企业出海最理想且最具潜力的目的地之一。

其实,中国人与东南亚的商业渊源由来已久,而且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天然的优势。地理位置的相邻,文化习俗的相近,当地的华人华侨减轻了企业进入市场初期的语言交流阻碍,进入市场几乎不存在任何壁垒。

而且,就目前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而言,中国与东南亚之间的关系正在不断加深,各种商业、文化交流行日渐增多,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有利条件。

互联网时代网络让传播更加迅速,欧美、印度、东南亚三个市场的推广难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和网络自身的速度。有时,尽管企业找到了市场,但是因为缺乏正确的传播通道,导致大量的传播资源浪费在无用的市场推广上。

在现阶段的全球市场中,市场推广必然要考虑到网络的因素,有时中国凭借网络实现的快速推广,放到印度和东南亚市场上就难以实现。想要跳出网络,实现新兴市场的快速推广,可能只有上文中所提到的SHAREit能够做到。

印度及印度尼西亚市场用户总量超过5亿,15亿的用户基数和全球范围的用户覆盖,这些真实的数据成为SHAREit协助中国新兴企业推广的最大资本。在协助企业推广上,SHAREit与其他网络渠道的不同在于,它的传播能够最大程度的跳出网络的桎梏,真正实现企业和品牌在新兴市场的不间断传播。

而且现在,SHAREit为了更方便的帮助中国企业进入印度市场,还在印度的古尔冈、班加罗尔两个地点设置了独立的办公室,通过双团队运作给想要进入印度的中国企业提供更为贴合本地市场形势的专属服务,让企业在异国的推广变得轻而易举。

先来者帮助后来者,这是中国企业迅速占领全球的不二法门。先行者们在市场中开辟出的通天大路能让后来者迅速跟上,协同作战。在征战的过程中,拥有SHAREit(茄子快传)这样的合作伙伴,能够在新兴市场传播推广的过程中更快的建立优势。

投稿:news@newhua.com

关键词: SHAREit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我要评论

已有位网友参与评论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备11016551号-2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1号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8 newhua.com 江苏奥蓝德软件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