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华网讯 5月15日消息,上交所上市公司长园集团今日就收到格力集团要约收购报告书,发布提示性公告称,格力集团拟收购长园集团20%股份,要约价格为每股19.8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约为52亿人民币。
长园集团公告截图
据悉,格力集团拟收购长园集团股票数量为264,935,431股,要约价格为每股19.8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5,721,533.80元。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及要约生效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长园集团除格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间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长园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264,935,431股(占长园集团股份总数的20.00%)。若要约期间届满时,预受要
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收购人将不实施本次要约收购,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若本次要约收购未达到前述生效条件,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且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格力金投将计划在要约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合计持有的长园集团全部股份。
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0元,收购数量为264,935,431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5,721,533.80元。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格力集团已将人民币1,050,000,000.00元(即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的20%)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一份证明该等履约保证金已经存入的文件。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格力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不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方。收购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
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18年4月23日,格力集团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本次要约收购及相关事宜。本次要约收购尚需通过珠海市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看好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本次收购旨在加强对长园集团的战略投资和战略合作,同时格力集团拟利用自身优势资源,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
收购人发出本要约为主动要约,不以终止长园集团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承诺若本次要约达到生效条件,其在未来12个月内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长园集团股份,但不排除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继续增持长园集团股份。
上述增持将不以终止长园集团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增持长园集团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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