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互联网 > 移动互联 > 正文

趣头条诉哇趣头条不正当竞争索赔150万元 法院已受理
2018-11-27 15:51   Techweb      我要评论()
字号:T|T

11月27日消息,据海淀法院官网消息,因认为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哇趣头条”作为其APP及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趣头条”APP经营者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哇趣头条”作为其软件名称或者作为其软件的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1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1

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经营的“趣头条”APP是一款内容资讯类移动应用软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软件名称“趣头条”长期作为趣头条APP这一产品的名称使用,用户已习惯用“趣头条”指代“趣头条”APP,而且原告已将“趣头条”进行著作权登记并获得作品登记证书。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是“哇趣头条”APP的运营者,原告发现“哇趣头条”APP与“趣头条”APP在应用领域、服务对象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均属于资讯类移动应用软件,提供各类资讯供用户阅读和分享,服务对象均为移动平台用户。“哇趣头条”APP模仿“趣头条”APP的经营模式(即独特的获客机制),通过社交关系推广其产品,获取用户,且采用与“趣头条”APP高度近似的产品名称,更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二者为同一产品,或者存在某种关联,故被告与原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情况下,被告运营的“哇趣头条”APP采用与原告知名商品“趣头条”APP高度近似的名称,模仿原告的运营模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投稿:news@newhua.com

关键词: 趣头条 哇趣头条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我要评论

已有位网友参与评论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备11016551号-2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1号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8 newhua.com 宿迁市牛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