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易行难。
在许多品牌主和市场人员眼里,数字营销没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上网花钱打广告,双微一抖搞事情,电商平台玩促销嘛”。
这是哪辈子的数字营销?!
时至今日,数字营销早就成了高科技含量的业务,手里没几样像样的技术,还真玩不转。
“以用户为中心”是品牌主一直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但真正做到只是近几年的事。
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和快速普及,使消费者的话语权持续增大,市场从以往的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消费者为中心——到这个时候,品牌主们“以用户为中心”的愿景才真正有了实现的可能。
在灵狐科技看来,“以用户为中心”就是“人、货、场”模式。从“人、货、场”的角度建立起服务用户的思维模型,在营销投入产出比(ROI)可控的前提下,“人、货、场”越细化,营销就越精准,用户体验就越好。
“人、货、场”模式中,“人”是消费者;“货”是产品;“场”是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场景。这是完全以消费者为核心,以应用场景为空间,以产品为基本元素所构建的、全景化的市场空间。
灵狐科技依据消费者特征、多种场景和产品功能所建立的大数据模型,可以为特定的消费群体虚拟出一个或多个生活场景,以这个场景为平台,拓展产品品类。
比如,世界杯期间做营销,能卖些什么?
针对球迷这一特定消费人群,不只可以卖电视机和世界杯周边,还可以根据“凌晨看球”这一场景,搭配啤酒、饮料、小食品;面向有娃的年轻父母,又可以搭配销售婴儿纸内裤、隔音耳罩、奶粉、自动热奶恒温器;为了让球迷看完球正常上班,还能搭售面膜、化妆品、快速食品或早餐优惠券、缓解疲劳的食品或保健口服液……
在“人、货、场”模式下,数字营销不再是众多品牌主借机推销产品的个体行为,灵狐科技自身就可以成为一个聚合品牌、渠道、媒介、消费者等庞大资源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每一个单独的“物种”都因为有了这个平台而与其他“物种”发生多向、多频的关联,数字营销不再是单个的项目或连续的活动,而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生态。
听上去,“人、货、场”模式并不难理解,但“一般人”还真就玩不了,没有一套系统的技术体系,没有坚实的大数据能力,“人、货、场”就只能是“别人家的模式”。
强大的大数据能力是“人、货、场”模式得以实施的基础。灵狐科技在长达9年的发展中始终以技术为核心,以营销为抓手,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技术体系和大数据能力:打造了以发明专利和多项软件著作权支撑的、功能强大的营销系统平台,包括全域电商营销系统MM豆、电商流量营销优化平台、灵狐分销商城系统、券券糖SCRM平台、保罗大数据系统等,以及微信全流程运营、舆情监控、微博数据挖掘等在内的多种Social自动化工具,具备了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构建的系统平台支撑下的高效的全域营销执行能力和全面的技术服务能力。
以上述能力为支撑,灵狐科技已为包括京东、360、海尔、联想、维维、伊利、清风纸业、魅族、飞利浦、百丽、卡西欧、好孩子、华硕、民生银行、北京现代、戴姆勒奔驰、太平洋保险、霍尼韦尔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内的近300家大型企业提供了基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技术型新营销服务,全年执行1000多个项目,业务范围涵盖了互联网、家电、数码、游戏、金融、快消品、汽车、食品、母婴等诸多行业。
“人、货、场”模式聚合众多品牌、平台、用户、资源等,展开全域化的营销(全平台、全渠道、全媒体、全用户、全品牌、全闭环),这完全不同于传统营销为单一客户群体的单一品牌进行推广的模式,而是大数据支撑下的模式创新,带来的是商业模式的创新,而技术水平和大数据能力,则是这一创新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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