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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别策划:科技圈里的旧闻与改变(2)
2014-03-14 16:59  牛华网  王新宇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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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2014年3.15《新消法》生效

今年3.15与以往有些不大一样,除了继续曝光不良商家外,从3月15日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经验办法》等一批配套法律法规即将实施。

新的法律法规对今后消费者权益将如何做到保护,尤其是针对科技行业。日前,牛华网总结了一些有关科技行业的《新消法》实施办法,一一为大家解读。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也就是说,大部分情况下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网站购买产品,可以享受真正的7天无理由退货,而不再是商店的虚假宣传。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消法》也规定订作、鲜活、在线下载、音像、报纸、期刊和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不在上述规定中。并且无理由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退货商品应当完好。

推送广告必须经过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业内专家解读,这意味着,电商如果要给消费者发送推广信息,比如邮件或者短信必须给消费者提供选项,让消费者能够选择是否接收,或者起码必须提供退订选项。

目前的情况是,用户在电商网站完成注册购买后,商店可能会在某一时间根据用户注册时填写的电话或邮箱发送促销信息,实际上这些信息并不是用户主动请求的。新消法出台后,这一现象将有效得到禁止。

个人信息被泄可要求赔偿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漏、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是,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对于这条新规,业内人士认为,过去发生在互联网企业中的数据库被盗或者快递业员工私自售卖用户个人信息等情况,新消法已经给出明确规定,消费者可以按照新规向企业索求赔偿及其他相关权益。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3.15 互联网安全

责任编辑: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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