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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在售食品不合格被通报 律师:平台应承担责任
2018-04-30 19:35   蓝鲸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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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5批次产品系在京东商城购买。此5批次产品中3批次检出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二氧化硫,2批次因霉菌检出值超标被通报。

通告显示,京东正林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师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32g/kg;京东苏花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百年苏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百年苏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60g/kg;京东独一香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西安新迎通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西安新迎通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吊炉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2 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通告还显示,京东一品玉食品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北京新和百果商贸有限公司分装、新农良品(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美国原色开心果,霉菌检出值为55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25 CFU/g)高出1.2倍;阿甘正馔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南京阿甘正馔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为1.4×102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25 CFU/g)高出4.6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通告指出,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得使用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物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通告还指出,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CFU/g。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告诉蓝鲸产经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超市(网站)作为销售平台,有义务确保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确保所售商品是安全的、达标的。如果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销售者责任。(蓝鲸产经王君)

投稿:news@newhua.com

关键词: 京东商城

责任编辑:王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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